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1 文章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加强我省新材料产品示范推广应用,完善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工作,经修订意见征集、专家评审,现将拟发布的《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1-51782619
邮箱:xclcy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