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在2009船舶工业应对金融危机高峰论坛上详细解读了《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他表示,作为船舶工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集中方案,《规划》的实施期为2009~2011年,其提出的八项具体振兴政策将帮助船舶企业过冬。
    为实现这些目标,《规划》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生产信贷融资力度,各大银行对船舶企业的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确保按期到位,对船东推迟接船的企业要给予资金支持,对在建船舶实施抵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企业发行债券,加快建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二是增加船舶出口买方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船舶出口买方信贷的投放;三是采取鼓励措施,支持购买弃船;四是努力扩大国内市场需求,支持国内企业向国内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工装备,加大预算内资金投放,积极投资纳入国家规划的政府公务性、公益性船舶建造;五是加快淘汰老旧船舶,研究鼓励制定老旧船报废更新政策和单壳油船强制淘汰政策,严禁超龄船舶改造运营;六是控制新增产能,除已被列入《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造船项目外,不再受理新建船台、船坞建设项目申请;七是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政策措施,采取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技改贴息等方式,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兼并重组其他船企,优先核准其技术改造项目,鼓励其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八是增加船舶科研技术改造投入,加大高技术船舶的研发力度。
    不过,陈斌强调,目前《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未正式公布,因此最终内容或许还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