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者均为今年交通运输部一类立法计划项目 
    7月9日,交通运输部续开第六次部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简称《考核规定》)、《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主持会议,他表示,《考核规定》和《实施办法》均为今年交通运输部一类立法计划项目,审议通过后,将以部令形式发布。各地各部门在《考核规定》和《实施办法》发布后,要抓好执行工作,切实确保两份规章有效实施。 
    《考核规定》在2008年印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重新起草并提升到规章层面,明确了执法评议考核基本标准,并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重要行政执法行为的评议考核标准作了特别规定。 
    《实施办法》是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中油污保险制度予以细化的配套规章,明确了有关操作程序和具体实施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了油污保险工作。 
    部领导高宏峰、杨利民出席会议,部总工、安全总监、部内各司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交通报